Management & Leadership|管理實務延伸學習
前面三篇文章,我們從職能治療師為什麼需要學習管理出發,逐步理解管理五大功能、SOP、品質改善,以及如何透過領導讓團隊朝共同方向前進。
但當我們真正站在管理者的位置,很快就會發現:即使已經有了服務目標、工作流程與合作團隊,仍然有許多問題不會自動得到答案。
例如,某個復健部門希望新增失智日間復能團體,但現有人力已經十分緊繃。主管必須決定:是先調整原有服務量、申請額外資源,還是縮小新服務的規模?如果不同專業對服務優先順序有不同意見,又該如何協調?
更進一步,當決策付諸執行後,如果服務沒有達成預期成果,或發生紀錄延遲、安全事件與工作表現問題,管理者又該如何回應?
我們可能很容易說:「主管就應該負責啊。」
但真正困難的,是下一個問題:負責,究竟是什麼意思?
是找到一個人承擔錯誤?是要求同仁改善?是重新檢討制度?還是管理者必須先面對自己的決策與資源安排?
這些問題,正是管理決策、當責文化與人事考評需要共同處理的事情。
因此,這篇文章將從管理決策出發,透過賽局理論理解不同角色之間的選擇與合作,再進一步討論當責、Just Culture、事件檢討與績效回饋,理解一個組織如何不只做出決定,也能面對結果、修正問題,並持續培育團隊。

一、管理決策:在有限資源中選擇方向
管理者每天都在做決策。有些決策很小,例如調整團體時段、安排工作分工或決定會議優先順序;有些決策則可能影響服務方向、人力配置、預算、安全與跨單位合作。
第一週簡報將管理、領導與決策整理成三個相互連結的面向:管理建立系統,領導凝聚人心,而決策則是在有限資源中選擇方向,讓組織形成具體行動。
這三者並不是彼此獨立的工作。如果沒有管理架構,決策可能缺乏資源與流程支持;如果沒有領導,決策即使合理,也可能難以取得團隊理解與合作;如果始終不做決策,再完整的規劃與願景,也可能停留在討論階段。
管理者的重要工作,不是讓所有限制消失,而是在限制存在時,仍然能夠做出有理由、可執行的選擇。
從問題定義開始,而不是直接跳到答案
我們有時候會期待,好的管理者應該能夠掌握所有資訊,分析每一種可能,最後選出最好的方案。但現實中的管理決策,通常沒有這麼理想。
Herbert A. Simon 在《Administrative Behavior》中,將決策視為理解行政組織的重要核心,並探討人在知識、資訊處理與認知能力有限的條件下,如何做出選擇。這也成為後來有限理性(Bounded Rationality)研究的重要基礎。[1]
有限理性提醒我們,管理者往往無法知道所有可能結果,也不可能無限期等待資訊完整。真正重要的,是在合理的資訊與時間條件下,建立清楚的判斷依據,選擇符合目標與限制的可行方案。
例如,主管發現團體服務的等待時間越來越長,第一個反應可能是:「我們需要增加一位治療師。」
但增加人力是否一定是唯一的答案?等待時間增加,可能來自服務需求上升、轉介流程不清楚、時段安排不平均、服務優先順序不明,或特定工作過度集中在少數人身上。
如果沒有先釐清問題,就直接投入資源,可能只是用一個成本較高的方案,處理尚未被真正理解的問題。
因此,管理決策可以先從幾個基本問題開始:我們真正要解決的是什麼?有哪些可靠資訊?涉及哪些服務對象與利害關係人?目前有哪些限制?哪些方案可行?不同方案可能帶來什麼效益與風險?
好的決策,需要明確的判斷標準
當管理者面對數個可行方案時,可以依服務目標、專業安全、資源需求、執行可行性與預期成果進行比較。
以新增服務為例:
| 方案 | 可能優點 | 需要注意的限制 |
|---|---|---|
| 直接全面新增服務 | 可以較快增加服務量 | 人力與安全負荷可能過高 |
| 先以小規模試行 | 能夠測試流程並蒐集回饋 | 初期服務量較有限 |
| 暫緩並先調整現有流程 | 可先改善資源與工作安排 | 新需求無法立即完全回應 |
這張表不是要替所有情境決定答案,而是協助管理者把原本模糊的選擇,轉化成可以討論的判斷。
在實際工作中,還需要考量法規、專業責任、服務對象權益、組織授權與決策時限。若涉及立即安全風險,則應先依規定進行必要處置,而不是為了追求完整共識而延誤行動。
決策不是選擇看起來最完美的方案,而是在現實條件中,選擇有理由、可執行,並且能夠承擔的方案。
二、賽局理論:為什麼管理不能只看自己的選擇?
當管理者開始處理跨專業或跨單位問題時,會發現一件有趣的事情:自己的決策結果,往往取決於其他人如何選擇。
例如,某個部門希望增加團體服務,需要其他單位協助安排場地、人力與轉介。如果每個單位都只從自己的工作負荷出發,便可能出現彼此等待、互相推託,或認為資源被其他單位拿走的情況。
這時候,賽局理論(Game Theory)便提供了一個有用的思考角度。
賽局理論研究的是,在多個決策者彼此影響的情境中,各方的策略如何共同決定結果。von Neumann 與 Morgenstern 於 1944 年出版的《Theory of Games and Economic Behavior》,是現代賽局理論的重要奠基著作。[2]
它所說的「賽局」,並不是指管理者要把同仁當成競爭對手,而是提醒我們:當一個人的結果會受到其他人選擇影響時,管理者就不能只分析自己的方案,也需要理解其他角色的目標、限制與可能反應。
零和與合作:兩種不同的思考角度
在嚴格的賽局理論定義中,零和賽局(Zero-Sum Game)是指各方收益總和為零,一方增加的收益,必然伴隨另一方相應的損失。[2]
例如,一筆固定且無法增加的預算,如果完全由兩個單位競爭分配,在某些特定條件下便可能呈現零和式的資源分配。
但管理現場的情況通常更加複雜。即使資源總量固定,透過時段調整、共同使用、流程改善或跨單位協作,也可能增加資源的使用效率,因此不能把所有資源競爭都直接視為零和賽局。
合作賽局(Cooperative Game)在正式理論中,關注的是參與者如何形成具有約束力的合作安排,以及合作所產生的收益如何分配。它與零和、非零和的區分並不是完全相同的一組分類。
在管理學的教學應用中,我們可以借用這個觀點,思考不同單位如何透過共同目標、資訊分享與協調機制,建立更有利於整體服務的合作安排。
例如,兩個單位原本各自保留一間使用率不高的活動室,若能共同安排時段,可能不需要新增空間,就能增加整體服務量。
但合作也不代表每個人一定都得到原本最想要的結果。好的合作,仍然需要面對成本、利益與責任如何分配,以及合作規則是否公平、可執行。
管理的智慧,不是把每一場資源競爭都說成雙贏,而是辨識哪些限制真的無法改變,哪些限制則可以透過合作重新設計。
從資源競爭走向共同安排
第一週簡報以高風險個案安置與跨系統資源協調作為教學情境,呈現不同單位在安全、照顧負荷、專業責任與資源限制下,可能出現的不同立場。
以下為虛構教學案例。
某位具有複雜支持需求的服務對象,即將從一項短期服務轉銜至長期支持體系。原服務單位希望能夠儘快完成轉銜,接收單位則擔心現有人力不足,無法提供足夠的安全與行為支持。家屬希望服務不中斷,其他專業團隊則關心醫療、復健與生活支持是否能夠銜接。
如果每個單位只從自己的立場出發,便可能形成:
「我們已經完成服務,應該由你們接手。」
「你們沒有提供足夠資訊,我們無法接收。」
「這不是我們的權責。」
這些立場背後,可能都有真實的限制與責任問題。因此,管理者不應只要求大家「放下本位主義」,而是需要進一步釐清:共同目標是什麼?哪些資訊尚未完整?目前最重要的安全風險為何?哪些資源可以共同使用?哪些責任必須明確分工?如果短期內無法完成理想轉銜,是否有階段性的可行安排?
合作需要的不只是善意,也需要制度。團隊可以先建立共同的需求與風險評估,確認服務對象需要哪些支持;再由相關單位共同討論可行方案,明確記錄各自的責任、資源、時程與回報方式。
若某些需求確實超出現有服務能力,也應透過正式管道提出資源需求或尋求適當轉介,而不是要求單一單位無限制承擔。
這樣的合作不保證所有問題都能立即解決,但可以減少資訊不對稱、責任模糊與重複協調,讓各方在共同理解的基礎上形成決定。
好的決策,不是問「誰來承擔最多」,而是設計一個讓各方能合作、共同完成任務的局。
三、決策之後:當責不只是找到負責的人
做出決策,並不代表管理工作已經完成。
一項服務方案可能在規劃時具有合理依據,但執行後仍然可能遇到人力不足、流程不順、成果不如預期,或出現未曾預料的風險。
這時候,管理者需要的不只是再次做決定,而是建立一套能夠面對結果、檢視責任與持續修正的機制。這便是當責(Accountability)的重要性。
在本文的管理脈絡中,當責可以理解為:個人或組織對被賦予的職責、決策與行動,具有說明、履行、回報及接受適當檢視的責任。
它不只是「有人負責」,也包含責任是否清楚、是否具備履行責任的條件,以及結果出現後,能否提出合理說明與必要的改善。
當責,也包括管理者自己的責任
例如,主管要求治療師完成某項新增服務,但沒有提供足夠人力、訓練與時間,最後服務品質不佳。此時若只要求治療師承擔責任,便可能忽略了管理決策本身所造成的影響。
相反地,如果主管已經提供合理資源、清楚標準與適當支持,同仁仍未依要求完成工作,管理者也需要釐清原因,並採取相應的回饋或處置。
因此,當責應該具有不同層次:
| 層次 | 需要回答的問題 |
|---|---|
| 組織 | 是否提供適當制度、資源與安全環境? |
| 管理者 | 決策、分工、授權與督導是否合理? |
| 團隊 | 是否依共同目標合作、溝通與回報? |
| 個人 | 是否依職責、專業能力與規範履行工作? |
這些層次不是為了讓所有人分攤相同責任,而是提醒我們,責任必須依實際職責、權限、行為與情境進行判斷。
有決策,就需要有人對決策負責;有執行,也需要有人對執行過程與結果提出說明。
當責與究責,不應完全畫上等號
在組織裡,「當責」與「究責」經常被放在一起討論,但兩者不應完全畫上等號。
當責較強調責任的歸屬、履行、說明與改善;究責則涉及對特定行為或事件進行調查、判斷,並在必要時採取相應處置。換句話說,當責是一套持續存在的責任關係,而究責可能是當責機制中,針對特定問題所進行的正式程序。
假設某項服務紀錄經常延遲,主管只要求找出「到底是哪一位同仁沒有按時完成」,並以懲處作為主要回應。
如果延遲的原因包含不合理的工作量、重複輸入的系統、缺乏訓練或不清楚的交接流程,那麼即使處理了某一位同仁,問題仍可能在其他人身上繼續發生。
但反過來說,強調系統因素,也不代表個人可以完全不需要承擔責任。如果某位同仁已經接受必要訓練,清楚知道工作標準,也具有合理的執行條件,卻持續未履行應有職責,管理者仍然需要進行適當的回饋、督導與必要處置。
因此,我們需要避免兩種極端:一種是所有問題都歸咎於個人;另一種則是所有問題都歸因於系統,彷彿個人永遠不需要為自己的選擇負責。
真正成熟的當責文化,是同時看見系統責任與個人責任,並依事實做出公平的判斷。
四、Just Culture:在安全、學習與公平責任之間取得平衡
在醫療與高風險服務領域,Just Culture(公正文化)提供了一個重要的管理觀點。
它試圖在兩個需求之間取得平衡:一方面,組織需要鼓勵事件通報、了解系統弱點,避免因為害怕責備而隱藏問題;另一方面,組織也需要維持專業標準,對於明知重大風險卻仍選擇忽視的行為,採取適當的責任回應。
美國 AHRQ 的病人安全資料指出,Just Culture 強調辨識造成不安全行為的系統因素,同時維持個人責任,並區分人為錯誤(Human Error)、風險行為(At-Risk Behavior)與魯莽行為(Reckless Behavior)。[3]
這三類是本文採用的教學架構。Marx 於 2001 年的報告則是 Just Culture 早期的重要文獻,從法律與組織責任角度討論人為錯誤、疏失、魯莽行為與明知違規等概念。[4] 兩者具有相關的思想脈絡,但不應視為完全相同的分類。
這個區分,不是為了讓主管快速替同仁貼上標籤,而是協助管理者避免所有事件都使用同一種回應方式。
Human Error|人為錯誤
人為錯誤通常指非故意的失誤,例如一時疏漏、記憶失誤或判斷錯誤,導致行動沒有依原本意圖完成。
例如,一位工作人員在正常工作流程中,不慎將資料輸入錯誤欄位,雖然已依規定進行檢查,仍未即時發現。
這類事件需要先確認影響、完成必要補救,並分析系統是否能夠降低錯誤發生或被遺漏的機率,例如介面設計、提醒機制、工作環境或雙重確認流程。
適當回應可能包含支持當事人、改善流程、必要的再訓練,以及建立更可靠的防錯機制,而不是自動以懲罰作為主要方法。[3]
At-Risk Behavior|風險行為
風險行為指個人選擇了增加風險的做法,但可能沒有充分認識風險,或誤以為該做法在特定情況下具有合理性。
例如,某位同仁為了加快工作速度,習慣省略一項確認程序,認為「以前都沒有出事,而且這樣比較快」。
這時候,管理者需要了解:同仁為什麼認為這個做法可以接受?是否因為工作量、流程設計或組織文化,讓省略程序變成大家默認的習慣?現行制度是否反而獎勵速度,卻忽略安全?
適當回應可能包括風險教育、行為回饋、調整不合理的工作誘因,以及重新設計較容易遵循的安全流程。[3]
Reckless Behavior|魯莽行為
魯莽行為則是指個人明知存在重大且不合理的風險,仍然有意識地選擇忽視。
例如,在已清楚知道某項安全要求及其重大風險,且具備遵守條件的情況下,仍故意不依規範執行。
這類情況可能需要正式的責任調查、矯正措施,甚至依適用制度採取紀律處置。但是否構成魯莽行為,不能只憑事件結果嚴重、主管主觀認為「你應該知道」,就直接認定,仍需釐清事實、知識、意圖、風險認識與當時的工作條件。[3]
| 行為類型 | 主要判斷重點 | 管理回應方向 |
|---|---|---|
| 人為錯誤 | 非故意失誤或判斷錯誤 | 支持、補救、改善系統與必要訓練 |
| 風險行為 | 風險未被充分認識,或被誤認為合理 | 行為回饋、風險教育、調整誘因與流程 |
| 魯莽行為 | 有意識地忽視重大且不合理的風險 | 公平調查、矯正措施與必要的正式處置 |
Just Culture 的重要原則是:同一種行為,不應只因結果不同,就受到完全不同的責任判斷。 同時,事件造成的實際傷害仍需要妥善處理,服務對象的安全與權益也必須受到保障。
因此,公平文化不是「不責備文化」,更不是「發生事情都不用負責」。
公平文化,是讓責任判斷更符合行為、情境與風險,而不是只依結果或情緒決定處置。
五、從事件檢討到系統改善:讓錯誤成為學習的起點
Just Culture 協助我們理解如何公平回應不同類型的行為,但事件發生後,組織仍然需要進一步回答:如何避免類似問題再次發生?
世界衛生組織(WHO)在《Patient Safety Incident Reporting and Learning Systems》技術報告中,強調事件通報資料可以協助理解傷害的規模與性質,但必須謹慎解讀;真正的目標,是將通報轉化為學習,進而降低風險並改善安全。[5]
因此,事件通報不是終點,完成一份檢討報告也不代表改善已經完成。
一個虛構的紀錄事件
假設某個團體服務結束後,一位治療師發現紀錄系統中的服務對象資料選擇錯誤,部分紀錄被輸入到另一位服務對象的欄位。
主管首先需要依機構規定確認資料影響、保護服務對象隱私、完成必要更正與通報,並確認是否存在立即需要處理的安全風險。
接下來,團隊才進一步檢視事件經過:當時的工作流程是什麼?系統介面是否容易混淆?是否有相似姓名或不清楚的識別資訊?工作人員是否接受適當訓練?當時是否有中斷、時間壓力或其他工作因素?既有確認程序是否足以攔截錯誤?
這些問題不是為了預先證明「都是系統的錯」,而是為了建立完整的事實基礎。
如果分析發現系統介面容易造成誤選,便可能需要改善識別設計;如果確認程序不清楚,則需要重新整理流程;如果同仁對操作不熟悉,也應提供相應訓練。
若調查發現存在明確的個人責任問題,則應依適用的制度與公平程序另外處理,而不應以系統改善取代所有責任判斷。
改善不能只停留在「加強宣導」
美國 National Patient Safety Foundation 提出的 RCA²(Root Cause Analyses and Actions)架構,特別強調事件分析後應形成能夠持續降低風險的系統性行動,而不只是完成原因分析。相關指引也提醒,單純再教育、重新訓練或增加規定,未必能夠產生持續的安全改善。[6]
RCA² 的主要目的,是透過事件分析辨識系統弱點,並形成能夠持續降低風險的改善行動。它不應被直接當成個別員工的績效考核或紀律處置工具;如事件涉及個人責任,仍應依適用制度及公平程序另行釐清。[6]
因此,管理者需要追蹤的不只是「有沒有開會」或「有沒有完成改善報告」,而是:
改善措施是否真的執行?是否降低了風險?有沒有造成新的問題?
這便形成一個持續學習的循環:
事件發生 → 安全處置與通報 → 釐清事實 → 分析系統與個人因素 → 公平判斷 → 改善措施 → 追蹤成效。
這個循環也與第二篇的品質改善形成呼應:好的組織不只是建立 SOP,更需要透過實際經驗檢視 SOP 是否足夠,並在必要時持續修正。
六、從當責走向人事考評:讓標準與成長並存
當我們談到當責,很自然會延伸到另一項管理工作:如何評估團隊成員的工作表現?
第一週簡報將當責與人事考評/考績放在同一個學習脈絡中,提醒管理者不只是做決策、要求責任,也需要透過日常觀察、回饋、紀錄與人員表現評估,支持團隊的管理與發展。
但人事考評不應被理解成「年底替每位同仁打一個分數」而已。
OECD 在《Government at a Glance 2025》中指出,有效的績效管理能夠協助公部門將個人工作與團隊、組織目標連結,並透過辨識能力落差、提供及時回饋,支持人才管理與員工發展。[7]
這提醒我們,績效管理至少包含兩個重要目的:一方面,需要對工作表現做出合理、可說明的評估;另一方面,也需要協助成員了解如何持續改善與成長。
考評應該有清楚的依據
例如,某位治療師的年度工作表現,可能涉及服務品質、專業紀錄、團隊合作、工作責任、專業能力發展,以及是否依規定完成相關任務。
管理者需要依實際職務與適用制度,確認哪些項目屬於正式考評標準,哪些則適合作為日常回饋或發展目標。
如果只憑主管對某位同仁的印象,或單一事件的好壞來決定整體表現,便可能忽略其他重要資訊,也容易產生不公平的感受。
同樣地,如果只看服務數量,而不考量服務對象需求、工作難度、品質、資源條件與專業責任,也可能讓績效指標與真正的服務價值產生落差。
因此,管理者需要學習將日常觀察、具體事實、工作紀錄與適當回饋,整理成較完整的績效資訊。
好的考評,不是只問「這個人做得好不好」,而是能夠清楚說明:依據什麼標準、觀察到什麼事實,以及接下來需要如何支持與改善。
以具體事實取代模糊評語
Cespedes 在〈How to Conduct a Great Performance Review〉中指出,績效考評的目的包含對工作表現進行準確且可採取行動的評估,以及依工作任務發展成員能力。[8]
因此,管理者在進行績效回饋時,可以嘗試將討論從「你得到什麼分數」,延伸到「你目前做得好的地方是什麼、遇到哪些困難、接下來可以如何發展」。
以下為虛構教學示例。例如,與其說:「你最近工作態度不太好。」
不如先描述具體觀察:
「這個月有三次服務紀錄超過部門規定期限,兩次交接資料未在指定時間完成。想先了解當時的工作安排與困難,再一起確認後續改善方式。」
這樣的回饋,不代表主管已經認定問題完全來自員工,而是先建立可以共同討論的事實基礎。
同樣地,對表現良好的同仁,也不應只說「你做得很好」,而可以具體指出他在跨專業協調、服務方案規劃、新人支持或品質改善上的貢獻,讓對方了解哪些能力值得持續發展。
回饋需要連結下一步
假設一位新進治療師具有良好的專業態度與服務熱忱,但在團體規劃與跨專業溝通上仍缺乏經驗。主管可以與他共同確認發展目標,例如先參與資深治療師的團體規劃,再逐步負責部分活動,並透過案例討論與定期回饋累積能力。
如果同仁的表現問題涉及工作負荷、訓練不足或資源限制,主管也需要一併檢視,而不是只要求個人自行改善。
如果經過清楚告知、合理支持與必要的改善機會後,仍持續出現未履行職責的情況,則需要依適用制度進行進一步處理。
支持員工成長,不代表沒有標準;維持工作標準,也不代表只能依靠懲處。
績效回饋的價值,是讓組織能夠同時看見工作成果、責任要求與人員發展,使考評不只是過去表現的總結,也成為未來成長的起點。
七、整合案例:如果你是跨專業服務的管理者
以下情境為虛構教學示意,並非真實機構事件或個案紀錄。
某復健部門準備新增一項高支持需求服務對象的日間復能團體。部門希望透過團體活動,增加服務對象的生活參與與社區適應機會,但現有人力已經十分緊繃。
主管在規劃過程中發現,不同專業對服務優先順序有不同意見:職能治療師重視生活功能與職能參與,護理人員擔心健康與安全照護負荷,社工人員則關心家屬與後續資源銜接。行政單位表示,目前無法立即增加人力。
經過討論,主管決定先以小規模試行,並建立共同評估、服務分工與回報機制。
但試行後不久,團隊發現一筆服務紀錄被輸入錯誤欄位。事件未造成已知的直接傷害,但涉及資料正確性與隱私風險。調查時又發現,部分同仁對新系統不熟悉,也有人為了趕上工作進度,習慣省略某項確認步驟。
同時,一位新進治療師因為擔心犯錯,開始避免主動承擔團體規劃工作;資深治療師則認為,既然新進同仁能力不足,重要工作還是由自己完成比較安全。
如果你是這位主管,可以從以下五個面向思考:
| 面向 | 值得思考的問題 |
|---|---|
| 管理決策 | 如何判斷服務應繼續、調整或暫緩?需要補充哪些資訊? |
| 賽局與資源協調 | 不同專業的目標與限制是什麼?哪些資源可以透過合作重新安排? |
| 當責與 Just Culture | 如何先處理安全與隱私問題?需要哪些事實才能公平判斷責任? |
| 事件檢討 | 如何改善系統介面、工作負荷與確認流程?如何追蹤改善成效? |
| 人事考評與發展 | 如何回饋資深與新進治療師,讓團隊維持品質,也能逐步培育新人? |
這些問題沒有唯一的標準答案。真正重要的是,能否說明自己的判斷依據,並同時考量服務對象權益、專業責任、組織資源、團隊合作與公平程序。
結語|好的管理,不只做出決定,也讓組織有能力持續修正
從第一篇到第四篇,我們逐漸看見,職能治療管理並不是一套與臨床專業無關的行政知識。
第一篇協助我們理解,為什麼專業服務需要組織與管理;第二篇進一步說明,如何透過管理五大功能、SOP 與品質改善,建立穩定的服務系統;第三篇則讓我們看見,如何透過共同方向、授權與領導,讓不同成員能夠共同前進。
而第四篇,進一步將這些概念帶入管理現場最需要面對的事情:選擇、責任與結果。
管理者不可能掌握所有資訊,也不可能讓每一項決策都完全符合所有人的期待。但我們可以學習建立清楚的判斷依據,理解不同角色的限制與需求,透過合作尋找更可行的方案,並在決策之後持續檢視成果。
當事件或錯誤發生時,我們也需要避免只停留在「誰做錯了」,而是進一步釐清事實、理解系統與個人因素,依公平程序判斷責任,並讓改善措施真正落實。
同時,管理者對人的責任,也不應只停留在要求績效與完成考評,而是透過具體回饋、適當支持與人才培育,讓團隊成員有機會持續成長。
因此,好的管理,不是永遠做出正確決定,也不是讓組織永遠不發生錯誤。
好的管理,是在有限的條件中做出有理由的選擇,在結果出現後願意面對責任,並讓組織有能力從經驗中學習、修正與持續前進。
管理讓服務有架構,領導讓團隊有方向,決策讓方向成為行動;而當責與公平回饋,則讓組織能夠持續成長。
這也是職能治療師學習管理時,值得帶走的一個重要視角:
專業能力讓我們能夠做好一項服務;管理能力,則協助我們讓好的服務,能夠被組織、被支持,並持續發生。
參考資料
- Simon, H. A. (1997). Administrative behavior: A study of decision-making processes in administrative organizations (4th ed.). Free Press.(原著出版於 1947 年。)
- von Neumann, J., & Morgenstern, O. (1944). Theory of games and economic behavior.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.
- Agency for Healthcare Research and Quality. (2019). Culture of safety. PSNet Patient Safety Primer.(2024 年 9 月 15 日更新。) https://psnet.ahrq.gov/primer/culture-safety
- Marx, D. A. (2001). Patient safety and the “just culture”: A primer for health care executives. Trustees of Columbia University.
- 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. (2020). Patient safety incident reporting and learning systems: Technical report and guidance. 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. https://www.who.int/publications/i/item/9789240010338
- National Patient Safety Foundation. (2015). RCA²: Improving root cause analyses and actions to prevent harm. National Patient Safety Foundation. https://www.ihi.org/library/tools/rca2-improving-root-cause-analyses-and-actions-prevent-harm
- Organisation for Economic Co-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. (2025). Government at a glance 2025. OECD Publishing. [https://doi.org/10.1787/0efd0bcd-en (本文主要參照第 14.3 節「Performance assessments in central administrations」。)](https://doi.org/10.1787/0efd0bcd-en (本文主要參照第 14.3 節「Performance assessments in central administrations」。))
- Cespedes, F. V. (2022, July 8). How to conduct a great performance review. Harvard Business Review. https://hbr.org/2022/07/how-to-conduct-a-great-performance-review
資料來源與編輯說明
本文為 Allen Mind Lab「管理實務延伸學習」文章,以亞洲大學職能治療學系「職能治療管理學」授課主題為起點,主要參照〈職能治療管理者的角色與管理領導基礎〉簡報第 41–47 頁,並依適當文獻補充決策理論、賽局理論、Just Culture、事件學習與績效管理概念。
本文所使用的失智日間復能團體、高風險個案資源協調、電子紀錄事件與人員考評案例,均為虛構或合成教學情境,並非真實機構計畫、實際個案紀錄或作者個人經驗。
簡報中的零和賽局與合作賽局,主要用於協助學生理解資源競爭與跨單位合作。本文補充正式賽局理論的基本定義,避免將零和、非零和與合作賽局誤認為同一組互斥分類。文中「從資源競爭走向共同安排」屬於管理應用上的教學比喻,不代表所有資源限制均能透過合作消除。
Just Culture 的三種行為分類,屬於病人安全與組織管理的教學架構,不應直接作為個別員工的法律責任、懲戒或考績判定依據。實際事件仍需依適用法規、專業規範、機構制度及公平程序進行調查與處理。本文亦不取代臺灣公務人員考績法規、勞動法令或個別機構的人事考核程序。
本文旨在協助讀者理解管理概念,並練習將其應用於專業服務情境;並非完整課程教材,亦不取代正式授課內容。
Safety Note|安全與適用界線
本文案例均為虛構或合成教學情境,並非真實個案、機構事件或員工紀錄。Just Culture 與績效管理概念僅供管理學習與專業討論,不應直接作為個別員工的法律責任、懲戒或考績判定依據。實際事件應優先保障服務對象安全與隱私,並依適用法規、專業規範、機構制度及公平程序處理。本文不取代正式授課內容或個別機構的人事管理程序。